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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》

为了激励高校青年教师积极适应国家战略、科技革新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崭新挑战,近期,教育部携手其他五部门共同出台了《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性建议》(以下简称《建议》)。该文件特别强调了一系列创新性措施,包括不再将人才头衔作为高校评估的标准,弱化论文和奖项的数量指标,同时提升课程建设、教材编纂、教学改革等成果在教师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性。

回顾2020年,教育部发布的《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》中便已提出,不应将高级人才与人才称号持有者画上等号,不应将人才称号视为评价人才、分配学术资源的唯一标准,也不应仅以人才称号持有者的数量来衡量人才队伍建设的成效,从而扭转以“帽子”为纽带的错误人才队伍建设倾向。

相较于之前提出的“不将人才称号作为评价人才、配置学术资源的唯一依据”的观点,《建议》中明确提出的“不将人才称号作为高校评价指标”无疑是一个更为彻底的改革,意味着彻底摒弃了人才称号作为评价标准。这一举措有助于让人才称号回归其本源价值,为青年教师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学术环境,有效遏制学术研究沦为追逐人才称号的性竞赛。

原本,人才称号是在人才计划或项目实施过程中,对入选者的认可标识。被选中或获得项目,实际上意味着获得了资金支持。尽管入选象征着对人才学术能力和贡献的认可,但资金的初衷是为了提供一个更优越的学术研究平台,以促进取得更卓越的学术成果。因此,评价人才的标准应是其获得资助后的学术成就和贡献,而非人才称号本身,这才能真正激励人才合理利用资助资金,专注于学术探索。

若以人才称号作为评价标准,实际上是将获得资金支持本身视为人才的成就。这种评价指标导致人才过于重视入选过程而忽视研究本身,因为一旦入选即可获得人才称号;同时,它还加剧了学术领域的功利化和等级化倾向。高校将学术称号与薪酬待遇挂钩,根据人才称号将人才划分等级,持有人才称号者可以利用这一优势申请新的称号。这种评价机制让青年教师普遍感到焦虑,担忧“一步错,满盘皆输”,未能获得人才称号的青年教师往往被边缘化。

而高校之所以使用人才称号评价教师,与高校本身的评价体系密切相关。在当前的高校评价体系中,拥有多少“人才称号”的教师成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指标。浏览各高校官方网站,在师资队伍的介绍中,几乎都会以“人才称号”的持有数量为亮点,如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人数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人数、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(973计划)首席科学家人数等。尽管不同层次的高校教师所获得的“人才称号”级别不同,但高校对于人才称号的重视程度却是普遍一致的。

显然,只要人才称谓成为评估高等学府的核心准则,高校便不可避免地将此标准应用于教师评价体系。于是,跻身各类人才计划、赢得课题资助,便成为教师评审、评价、晋升的决定性因素。所谓的“不将人才称谓作为评价人才、配置学术资源的唯一标准”,在这种语境下,只能沦为一纸空谈。

当人才称谓既代表教师个人的荣誉与实惠,又象征着学校的声誉与利益时,高校自然会不遗余力地对人才进行炒作和运作,从而催生了“资源争夺战”的现象。

呼吁“摒弃人才称谓作为高校评价标准”,意味着必须彻底清理学科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教学科研评估中涉及的所有“人才称谓”指标。有学者曾建议,若评价中需纳入人才称谓,应采用两校对比、两学科参照的方法。若教学和科研成果相近,那么拥有更多“学术荣誉”人才的学校或学科应“扣分”,因为它们获得的经费资助更为充足,而非现行“加分”的评价机制。尽管在当前环境中实施这种评价的可能性不高,但它揭示了学术评价应重视学术成果,而非沦落为资源(经费)分配的内在逻辑。

同时,我们必须全面改革以人才称谓为基准的学术资源配置体系。不能再将人才按照“人才称谓”分门别类,将人才称谓与薪资待遇紧密挂钩。对于青年教师来说,应当提供非竞争性的科研经费支持,以防止他们一进入职场,便陷入争抢人才计划、科研项目的“头衔争夺战”。2022年,科技部、财政部、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的《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》,明确提出对新入科研岗位的博士毕业生、博士后提供不少于五年的非竞争性科研经费支持。这一举措无疑是给青年教师创造了一个优越的学术环境的明智之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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